2010-04-26

何謂期貨 ? 【第 5 篇】

問題二十五:買賣期貨可否委由他人代為下單?可否委託合格期貨業務員全權代為操作?

委託人可由其代理人代理進行期貨交易,惟於開戶時必須註明代理下單者,並且本人應自行承擔經他人代為下單之買賣交易。 另主管機關已開放期貨經理事業經營權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。

 

問題二十六:下單後可否取消買賣委託或更改委託?

委託人或其代理人於委託事項尚未成交前,得通知期貨商撤銷原委託,至於更改委託,除減少數量外,應先撤銷原委託,再重新委託。

 

問題二十七:成交價格如何決定?市價委託單是否一定會成交?

成交價格係經市場集合買、賣委託後競價而產生,現行本公司商品除開盤時採集合競價外,其餘時段之交易行情皆由逐筆撮合所產生。市價委託如無相對買方或賣方,是有無法成交之可能。

 

問題二十八:期貨交易人與期貨商發生糾紛,其處理程序如何?

期貨商與委託人間因期貨交易所生之爭議,得依雙方簽訂之受託契約中之規範進行。交易人亦可提請 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之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,如調處不成,最後則為循法律訴訟途徑。

 

問題二十九:交易人之保證金收取方式是採淨額法或總額法計算?若同時在多家期貨商交易,當其持有部位超過規定時,應先了結那一家期貨商之部位?

交易人在同一帳戶內所交易之期貨契約係採淨額法計算;若交易人在多家期貨商開戶進行之期貨交易,則以總額法計算其部位。

舉例來說:

一、

交易人甲今日於A期貨商帳戶下單買三口五月臺股期貨契約,之後賣出二口五月臺股期貨契約,結帳後應存有之保證金為一口(3-2=1),此為淨額法。

二、

承上題,若交易人甲於同日亦在B期貨商帳戶下單買三口五月臺股期貨契約,則其今日應存有之保證金為四口(1+3=4),此為總額法。

交易人如同時在多家期貨商交易,則當其持有部位超過規定時,期交所將通知該交易人所屬之所有期貨商,不得接受該交易人之新增部位委託,至於應先了結何期貨商之部位,交易人可自行決定。

 

問題三十:舉例說明交易臺股期貨,保證金盈虧之計算?

假 設一交易人於三月十日上午賣出一口三月臺股期貨,成交價為7,700(原始保證金9萬元,維持保證金69千元),當日收盤結算價為7,805點。三月 十一日盤中行情劇烈波動,期貨商於11時以7,900點進行洗價,當日收盤價結算價跌回7,800點。三月十二日行情持續下跌,收盤價為7,550點,三 月十三日於以盤中以7,500點買回平倉,整個交易過程之保證金及損益情形如下:

日期

三月十日

三月十一日11

三月十一日

三月十二日

三月十三日

結算價

7,805

7,900

7,800

7,550

7,500

投入保證金

9

9

13

13

13

每日損益試算

(7,700-7,805)
x 200 =-21,000

(7,805-7,900)
x 200 =-19,000

(7,900-7,800) x200=20,000

(7,800-7,550)
x200=50,000

(7,550-7,500)
x200=10,000

保證金淨值

9-21
=6
9

69-19
=5

9+2=11

11+5
=16

16+1
=17

是否追繳保證金

否,保證金淨值=維持保證金

保證金淨值<維持保證金,補繳4(9-5=4)

否,保證金淨值>維持保證金

否,保證金淨值>維持保證金

否,保證金淨值>維持保證金

可否申請提領
保證金


6
9千<9


9
=9


11
-9 =2


16
-9 =5


17
-9 =6

交易損益

-21

-4

-2

+3

+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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